官网上线试运行初期,主要包含三个内容模块:一是业务规则模块,当前主要作为北交所各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平台,是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规则制定的重要渠道。二是投资者教育模块,对北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官方解读,是广大投资者理解业务规则核心要义的学习平台。三是该所简介和要闻板块,对北交所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及时展示市场重要新闻和发展动态,是各类用户迅速获取北交所资讯的有效途径。
根据《证券法》规定,北交所官网将作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是全方位服务各市场参与主体的重要平台和窗口。随着北交所设立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市场业务不断丰富,北交所官网将陆续上线发行上市专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情信息揭示、统计数据发布、法规制度展示等内容和功能。
下一步,北交所将坚持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根据市场建设发展情况,不断提升网站综合效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权威信息平台。欢迎市场各方持续关注和访问北交所官网,对网站布局、信息获取、效果呈现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延伸
锦好医疗 成首家精选层过会企业
在10日召开的精选层2021年第17次审议会议上,锦好医疗(872925)过会,为北交所设立后第一家过会企业。
锦好医疗主要从事康复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出口地区覆盖欧洲、亚洲、美洲等全球90余个国家和地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972万元,净利润为1103万元。
锦好医疗成立于2011年,于2018年9月挂牌新三板,是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康复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助听器、雾化器、防褥疮气垫等。2020年,锦好医疗成立子公司芯海聆进行数字助听器芯片的研究开发及设计工作,成为国内首家拥有自主芯片和算法的助听器企业。
关注
北交所第二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重组上市审核最长不超过3个月
昨日,距离首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不到一周,第二批业务规则亮相。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有《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本次征求意见的规则是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责的基本规则依据,总体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重组上市审核最长不超3个月
据了解,上述三件业务规则吸收借鉴了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经验,总结了前期新三板精选层的有关实践,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需求特点的制度安排。主要对四个方面内容作出规定。
一是落实试点注册制相关要求。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通过审核问询等方式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压实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二是贯彻公开透明审核理念。将审核流程、审核结果等关键节点信息、交易所问询等审核意见全面向市场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规定各项审核工作时限,重组上市审核最长不超过3个月,其他审核事项最长不超过2个月,明确市场预期。
三是明确具体审核流程。对受理、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提交上市委员会或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交易所出具审核意见或决定、报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流程作出具体安排,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和程序衔接,确保发行并购审核注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自律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违规责任追究,细化违规情形,与证监会发行注册相关部门规章中的违规处理相衔接,总体要求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财务报告有效期延长3个月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后,《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与精选层自律审查安排相比,做了三部分调整优化。
一是明确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本次调整后,《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明确了注册制下交易所的审核职能,北交所受理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即可,无需中国证监会重复受理。
二是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为6个月不变,但特别情况下可申请延长的期限从1个月调整为3个月,即将财务报告有效期由“6+1”延长至“6+3”。
三是完善审核时限总体要求。明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总时限为3个月,上市委员会暂缓审议时限为2个月,传递及时回复、限时审核的监管信号,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
此外,为更好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持续融资,《再融资审核规则》做了两项针对性制度安排。
一是与上位法特色机制相匹配。对于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相关条件的自办发行,简化申请材料和申报安排;对于符合条件的授权发行,设置了快速、便捷的简易审核流程。二是对各类证券发行审核程序一体规定。除明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和向特定对象发行等不同类别的股票发行审核程序外,同时对可转债、优先股等证券品种的发行审核程序一体适用,便于市场理解运用。
重组审核机制高效便捷
根据《重组审核规则》,北交所建立了高效便捷的审核机制,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重组认定标准。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进一步明确“日常经营行为”的具体内涵。二是完善重组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重组审核的专业性、审慎性和权威性,加强风险把控。三是明确重组上市标准。有效把控置入资产的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四是丰富并购支付手段。借鉴交易所市场实践经验,明确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转债购买资产或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程序等参照适用《重组审核规则》,丰富支付手段,便利市场选择。
据了解,针对在发行上市和融资并购审核方面北交所工作安排的问题,本次征求意见的规则构建了北交所履行发行上市和融资并购审核职责的基本制度框架。下一步,北交所还将重点从制定配套业务规则、落实审核机制、统筹规则过渡安排三个方面入手,持续完善审核机制安排。保障项目审查不停摆,发行节奏不中断,实现从精选层到北交所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