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一家长在网上发布帖子,称自己四年级的儿子在校一年半时间内一直遭到同班同宿舍的同学极端欺凌。对此,大同市教育局发布通报:高度重视,已成立工作组连夜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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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新黄河客户端报道,9月17日,在校方安排下,三方家长在学校会面。涉事两位学生家长在遭欺凌学生父亲打印的事件经过材料上,分别代其子写下道歉话语并表示愿承担相关检查费用。
校园欺凌时有发生,却又防不胜防。此次山西大同小学生遭同学欺辱事件,其极端情形令人震惊,也再次警醒,校园欺凌手段有更加恶劣的倾向,涉事人员已呈低龄化趋势,需要有针对性的教育惩戒措施及时跟进。
小学生,在一般印象中,同学之间多是小打小闹,而采取极端恶劣的手段欺凌同学,让人难以想象。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被同班同宿舍的同学欺凌长达一年半,这么长时间,如果不是当事学生表现出想要轻生的想法,在奶奶的追问下说出事实,其遭受极端欺凌的时间会更长,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如此极端的校园欺凌,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可能需要其一生去弥补。因此,相比事后的教育惩戒,更迫切需要的是提高校园欺凌的“发现力”。
首先,学校方面对此义不容辞。考虑到学生之间的欺凌现象多发生在校园,老师对于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和习惯都需要足够了解,而且要有对比意识,毕竟学生受到欺凌以及欺负同学,其情态或言语会有不一样的表现。老师要有足够的警惕性,对于表现“异样”的学生及时沟通,防止欺凌问题在学校长期“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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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家长也责无旁贷。不管是孩子受到欺凌或是欺负同学,都会有“不寻常”的细节出现。家长要善于“发现”,要对孩子真正关心,一旦发现“苗头”,就一定要顺藤摸瓜,寻根问底,及时发现真相,坚决制止。
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而早于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
可以说,从制度层面,对校园欺凌现象越来越重视,但也不难发现,多数校园欺凌事件仍是“事后发现”。如果能够“早发现早治疗”,将校园欺凌扼杀于萌芽状态,学生受到伤害的程度就会大大降低。
所以,治理校园欺凌,除了事后严肃的教育惩戒,更需要学校老师和家长,这两个陪伴孩子时间最长的主体积极形成合力,从而及早干预,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校园里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