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今年10月27日,北京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依托京津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专项行动以来,共查破案件39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392箱,刑事或行政处罚42人。下一步,市烟花办将积极协调会同各部门、各区政府,全力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典型案例
今年10月30日,房山区窦店派出所民警在排查工作中,发现王某某(男,51岁,房山区人)在房山区窦店镇家中储物间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75箱,涉案烟花爆竹金额约为6万余元。经审查,王某某供认烟花爆竹是其2020年在河北省购买,拟在京倒卖牟利。王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非法烟花爆竹被收缴。
今年11月10日,平谷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叶某某(男,35岁,平谷区人)位于平谷区南独乐河镇一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83箱。经审查,叶某某对其从外地购买并欲在京私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涉案烟花爆竹已被收缴,叶某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