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养老第三支柱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被赋予破解中国养老保障体系难题的使命。近日,养老理财试点已有破冰之举。银保监会决定将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一年。
作为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理财肩负着“变储蓄养老为投资养老”的任务,是打通银行渠道、养老金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实现“一石三鸟”之效。养老理财赛道的“开闸”,将进一步刺激银行加速布局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抓住“银发”经济发展机遇。
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启动,是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银行理财的优势,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缓解我国日益增长的养老压力。养老理财赛道“开闸”,也将进一步刺激银行加速布局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抓住“银发”经济发展机遇。
据了解,四家试点机构最快将在本月首发产品,目前首批养老产品均处于已报批待监管验收批复阶段。此外,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将兼顾产品期限较长、风险较低两大特点,预计参与试点的机构首批将推出一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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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齐头并进 ,缓解一支柱“独木难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2.6亿,占比18.7%,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做大做强。
当前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存在不均衡、不充分问题。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但支付压力逐渐增大、年轻人负担过重;第二支柱企业和职业年金参加人数不到3000万人,规模较小、覆盖面窄、短期内提升困难;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缓慢却潜力巨大。
在人口结构变化和养老金缺口的双重压力下,养老第三支柱急需加快发展脚步。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也多次强调要发挥金融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
央行近期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提出,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有序扩大第三支柱投资的产品范围,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允许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类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行业特点,为第三支柱提供合适的养老金融产品。
此前已有金融机构推出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可分别视为“基金版个人养老金产品”和“保险版个人养老金产品”。那么此次养老理财可以称之为“银行版个人养老金产品”。
三者都是养老第三支柱的有益补充,其快速发展将缓解目前养老第一支柱“独木难支”等问题,增强养老保障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其中,养老理财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针对客户长期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金融需求特点,提供稳健型资产保值增值产品,有助于夯实国家和居民的养老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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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养老金融,打通是关键
居民财富不断积累、个人养老金融需求上升、养老第三支柱快速发展,也将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重大发展机遇。
有研究预计,未来五年,我国以养老三支柱为主的长期资金规模将从目前约24万亿元增长至35万亿元,对应复合增速约7.9%,高于未来五年GDP实际增速。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个人养老市场的新入局者未来将充分受益于此,巨大需求将为其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和客户。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银行理财子公司参与养老金投资具有先天优势。一方面,出生于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具有了解各自客户的天然优势,可贴近投资者需求从而更加准确的设计产品,将投资者的生命周期和长期养老需求相匹配,兼顾不同投资者的养老需求和风险偏好。另一方面,银行理财能够通过多资产、多策略的投资摆布和产品的精细化管理,在市场波动中控制回撤,充分保障居民的养老金安全,保障投资者利益。
同时,考虑到养老相关产品通常具有投资期限长、追求稳健收益的特征,这也契合了资管新规背景下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期限错配、加速净值化转型等整改方向,为存量理财产品转型和增量理财产品发行提供衔接。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将银行理财子公司纳入养老金体系,变储蓄养老为投资养老,也打通了银行渠道、养老金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引导形成长期稳定资金,对于促进股权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支持基础建设和科技创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03
去伪存真,“真”养老理财来了!
居民财富不断积累、个人养老金融需求上升、养老第三支柱快速发展,也将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重大发展机遇。
在试点之前,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推出了养老理财产品,虽然已经初步满足了养老金融产品投资期限长、产品风险较低的特征,但大多数存在养老属性不突出、发行营销不规范、以单一化的债券投资为主等问题。
2020年10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要探讨可能的发展路径,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副实产品,并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
此次《通知》再次提出,坚持正本清源,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养老”字样理财产品,维护养老金融市场良好秩序。这标志着养老理财迈向“去伪存真”的高质量阶段,“真”养老理财产品将快速发展。
此次试点强调了养老理财产品的养老属性、普惠属性;从产品设计、投资理念等方面强调稳健投资,并内含长期资金的来源和投向的政策导向;从起购金额、费率优惠、风险保障机制等方面强调产品面向广大个人投资者,体现普惠性。同时,此次试点的一个重要创新点在于要求试点理财公司健全养老理财产品风险管理机制,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首批试点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希望通过基于不同地区人口结构的特点,摸索理财客户金融资产特点和养老需求特点。
试点理财子公司应把握政策机遇,依托母行的客户、渠道、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在产品设计上,根据客户的年龄阶段、教育背景、家庭结构、收入水平分层分类,精细化客户画像、标签化客户群体,借鉴国内外同业养老产品的先进经验,将养老和普惠深度融合,丰富养老理财产品体系;
在投资策略上,以长期稳健为投资理念,探索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积极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领域,结合先前在固收类产品、多资产产品和中长期净值型产品等中积累的投资经验,动态调整股票、债券、基金、商品等多元化资产配置方案;
在风险管理上,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实施第三方独立托管以实现风险隔离,构建投资者保护、违规惩罚约束、绩效考核指标等多重保障机制。
04
试点机构各有所长,养老理财规模将稳步提高
可以看到,四家获准试点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均为目前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理财子公司。这几家银行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
招银理财以2.64万亿元理财产品规模位居首位,净利润为15.57亿元;
工银理财理财产品规模为1.25万亿元,净利润为3.33亿元;
建信理财理财产品规模为9462亿元,净利润为5.29亿元;
光大理财未披露规模数据,净利润为6.91亿元。
《通知》要求四家试点机构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做好产品设计、风险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保障养老理财产品稳健运行。这四家试点机构也对外公布了针对养老金融方面的战略规划和目标:
工银理财:养老理财试点工作是工银集团养老金融整体战略的重要环节。工银理财将加快推进业务流程,明确产品设计、投资策略,与试点地区加强协作,做好充分的信息披露、通过第三方托管压实风险隔离,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普惠金融、助力金融供给侧改革、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和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
建信理财:将发挥银行理财专业优势,积极借鉴国内外优秀的财富管理经验。创新推出定开与封闭系列养老理财产品,探索养老金融发展模式,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实现人民群众财富长期保值增值,助力我国养老第三支柱体系发展。
招银理财:积极探索具有养老属性理财产品的规划与设计。接下来,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并结合自身优势与境内外养老投资经验,设计推出多款不同策略方向的试点养老产品,满足不同年龄阶段的养老理财需求,让财富管理飞入寻常百姓家。
光大理财:将通过投资策略的安排和产品的精细化管理,满足客户的长期养老需求,同时保障投资者利益。在光大集团的赋能下,光大理财将通过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串联起光大健康生态圈,如养老社区、养老保险、夕阳红旅游等,围绕金融、康养和医疗相结合,打造全链条养老金融产品。
从注册资本超百亿元、银行股东持股近七成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获批筹建,到四家理财公司获批开展养老理财试点,近期银行加码养老金融市场动作频频。银行作为一股重要力量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既是发展机遇,更是使命担当。
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养老理财产品具有投资策略稳健、风控管理审慎、功能设计精细等特点。银行理财子公司需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客户做出差异化的投资安排,使社会公众实现养老投资的早筹划、早布局。未来,随着养老理财产品问世、试点稳步全面铺开,养老理财规模将稳步提高,为“老有所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