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认定谷歌违反当地消费者保护法,误导部分用户误以为该公司没有通过Android操作系统收集地理位置信息。
该案的关键在于,当用户地理位置历史记录被设置为“关闭”,但其网页和应用活动“开启”且用户使用其中某款应用时,谷歌是否仍会收集和访问地理位置数据。
法院还发现谷歌违反了另外两项法律规定,包括其行为可能误导公众,以及对一项服务的性能特征做出误导性陈述。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当时表示,这项判决向数字化平台传递出明确的信息: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是否会收集数据。
本周五,双方在一次简短的听证会上表示,谷歌已经同意6000美元的罚款,认为这一金额“公平合理”,而且已经提交给大法官托马斯·索利(Thomas Thawley)。
当天的听证会听取了罚款是否会令未来的行为“在经济上不合理”,以及罚款是否合适。
索利表示,他对罚款处于合理区间感到满意,并对双方表示感谢。他随后将案件延期至周五晚些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