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央行推动商业银行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正是为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全力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做好银行的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尤为重要,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不仅能为银行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长期稳定的资金,也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意愿。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5月29日,今年以来已有16家商业银行发行17只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合计发行规模达1375亿元。
具体来看,年内已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银行包括12家城商行、3家股份行及1家农商行。其中,发行规模最大的是光大银行,发行规模达400亿元,北京银行和浙商银行发行规模均为200亿元,渤海银行、徽商银行、江苏银行发行规模均为100亿元。
由此可见,目前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发行主体以城商行为主。对此,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乡村振兴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金融行业研究人士袁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城商行是国内银行业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定位是为地方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地缘优势和时效优势,对当地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效果掌握得更详尽准确。小微企业与地方经济紧密相连,在风险可控下,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风险覆盖,从而提升盈效。
对于未来的发展趋势,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小微金融债仍然有吸引力,短期内有两个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的热情。其一,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计划是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基础,当前市场情况下,监管多次释放信号加大银行小微金融债发行力度,各银行将逐步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其二,前期降准之后,商业银行可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增加,央行提供的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更具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