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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罚单后续,国通星驿总经理再遭罚!

金融来源:支付之家2021-08-04 10:55

  新大陆(000997.SZ)旗下持牌支付机构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健因对公司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遭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福银罚字〔2021〕22号”显示,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健对公司“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处14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此次开出罚单的处罚对象仅为总经理个人,并未针对国通星驿公司开出罚单。

  不过,此次针对个人的罚单或与年初国通星驿近7000万元的天价罚单有关。

  

 

  今年初,国通星驿因存在12宗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给予警告并处以近7000万元罚款,同时对该公司5名高管给予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据悉,国通星驿12宗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

  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

  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

  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

  9.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

  11.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

  12.未备案先展业。

  支付之家网注意到,被处罚的国通星驿公司高管名单中,分别为时任副总经理施绪扬、时任风险合规部经理何康、时任清算部经理林芳、时任研发中心总经理毛宪彬、时任市场经营中心总经理谢一鸣,共5位高管。

  相较于近7000万元的天价罚单,被罚高管名单中却未出现该公司总经理的名字,多少令人意外。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示的信息,2020全年,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共对417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罚单共计733笔,罚款金额累计约6.28亿元,其中机构罚款金额约6.08亿元,个人罚款金额约0.2亿元。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反洗钱罚单总笔数上升近25%,“双罚”(机构处罚+个人处罚)占比由91%提高至98%。2020年罚款总金额约为2019年的3倍。

  国通星驿的上述罚单中,涉及反洗钱领域的处罚占比较高,并且被罚高管也多为反洗钱不力引起。

  

 

  以国通星驿副总经理和风险合规部经理的罚单为例,时任国通星驿副总经理施绪扬、时任风险合规部经理何康对“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领罚单。

  此次国通星驿总经理梁健的罚单,其违法行为类型刚好与公司副总经理和风险合规部经理的罚单的违法行为类型完全一致。

  

 

  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60%,穿透后持股比例为100%。

  资料显示,新大陆是一家拥有从物联网终端、系统平台到大数据应用全产业链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致力于打造以数字商业和数字身份为核心,提供“支付+”、“数字身份认证+”全场景解决方案的数字化生态系统。

  新大陆旗下国通星驿公司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国通星驿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商户提供银行卡支付、扫码支付、NFC支付、刷脸支付等综合支付服务。该公司围绕“星驿付”、“星通宝”、“陆POS”、“小陆”、“星支付”、“星驿伙伴”、“邮驿付”、“邮政便民服务站”等子品牌,推出针对各类商户、企业和合作伙伴的专业化解决方案。

  数据显示,国通星驿去年营业收入为32.86亿元,营业利润为2.49亿元,净利润为9273.41万元。

  

 

  2021年1月13日,新大陆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20]61号)。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国通星驿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国通星驿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规范,存在以下不合规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9.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 T+0 资金结算服务;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11.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12.未备案先展业。

  综上,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02万元,并处人民币6710.02万元罚款。

  

 

  新大陆方面称,国通星驿高度重视现场检查所指出的问题,于2018年9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总结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全面启动相应整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

  万万没想到的是,时隔半年多以后,国通星驿公司总经理再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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