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但也存在较多突出问题,部分产品缺乏定价基础,保额虚高,部分公司无序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
通知明确,严禁保险公司通过异化产品设计,“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短期健康保险不得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通知显示,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应当具备定价基础,不得设定严重背离理赔经验数据基础的、虚高的保险金额。同时,要定期在公司官网披露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停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披露具体停售原因、停售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保险公司要规范设定健康告知信息,不得无理拒赔。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短期健康保险的特点是期限短,年轻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短期健康险也有自身局限性。比如,消费者因健康状况变化导致医疗费用风险增加,再次购买产品的价格会升高,同时也会面临产品停售无法再次购买的情况。消费者在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产品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