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到底该怎么管?27日在北京举行的2020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多位专家提醒当前金融安全形势严峻,应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稳妥、审慎推动相关创新。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金融业分工更加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之间在账户、渠道、数据、基础设施等方面关联性日益增强,传统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表现呈现出新变化,并与新技术应用产生的风险交织在一起,需客观辨别和加以认识。
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的话说,传统金融正被数字经济不断“解构”。过去的监管基于金融活动是一个连续不断、不可分割的过程这一事实,而如今相关活动在数字平台上被不断分割、解构,衍生出的很多新金融产品“逃逸在传统监管或管理范围之外”。
此外,数字经济的发展还带来了信息安全、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我们现有的法律架构、治理结构覆盖不到这些领域,所以监管手段必须与时俱进。”李扬强调。
尽管带来不少安全挑战,但金融科技之所以蓬勃发展,还是源于其弥补了许多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张晓燕举例说,如大数据就改善了征信质量。与传统银行信用评分相比,互联网足迹能够更精准有效地预测消费者违约概率,大幅增加对违约风险的判断准确性,从而帮助银行放贷和收回贷款。据此她认为,科技可以应用到金融服务上,同时也可以运用在监管上,从而将监管做得更深入有效。
对于如何为金融科技发展创造适宜环境,专家们认为,创新要以稳妥为先,但监管也不能“走极端”。
“风险从来不会因为一种新技术的出现就销声匿迹,二者总是在不断循环、相互促进,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李东荣说,从业机构应该坚定不移地走安全发展之路,把金融安全放在更加重要和优先的位置上,在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稳妥、审慎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
与此同时,监管不应为追求所谓“绝对安全”,在创新发展方面一味缩手缩脚、停滞不前。“我们不要因为怕风险不敢创新、不敢探索,这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所有金融交易都应在监管之下,数字金融也不例外。”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认为,“监管沙盒”是一个好方法。通过在一些有条件的区间内进行尝试,监管层可以观察一些业务模式是否商业可持续,是否风险可控。“可以的话,就让他们去发展;如果做不下去,就将这个试点及时中断。”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李欲晓则关注技术层面问题。他建议,加大金融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和网络安全企业大力开发专用、通用的金融网络安全产品、工具和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应对网络攻击,保障相关系统平稳安全运行,同时防止个人金融信息在传输使用过程中被非法窃取、泄露和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