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明确,加强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夯实临港新片区发展后劲,稳定各类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各方面信心,努力构筑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要战略支点,打造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地。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动态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范围。
推动技能劳动者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就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引进专属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临港新片区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区域技能人才引进职业工种专属目录,在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外,积极将临港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纳入引进范围。加大行业企业关键技能岗位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临港新片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扩大行业代表性企业名单,增加技能人才自主评定和引进推荐的岗位项目,并定期进行更新调整。
完善人才子女就学服务保障机制。加强重点人才子女就学保障,支持有关区对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予以入学保障,完善对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保障服务机制。
提升人才管理工作政务服务效率。赋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对社会保险单位参保及职工参保信息的查询权限。支持临港新片区大力引进专业领域外国人才,将“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服务人才范围从A类工作许可证扩大至B类。将临港新片区纳入市、区两级“16+X”职称公共服务体系,专设临港新片区职称服务受理点。
进一步提高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便利性。外籍人才凭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临港新片区定点医院享受网上挂号预约医疗等服务。
完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对临港新片区重大项目建设紧缺急需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绿色通道”服务及疫情期间紧急保障服务。
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