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表示,为加快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应用落地,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14号)、《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京台高速部分道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京台高速部分路段(大兴区兴亦路K0+600至旧宫新桥K5+280之间双向路段)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
二、上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每天0时至9时、17时至24时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下,禁止进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根据北京市智能网联政策汽车先行区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车辆除外)。对于违反试车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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